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我国外汇市场,减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买卖环节,加快资金周转速度,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停办外汇调剂业务的通知》。通知决定:从1998年12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调剂业务,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均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。
通知强调,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关闭和业务调整后,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应对有关人员和设备进行相应调整,用于充实和加强国际收支统计与分析、外汇检查等业务。保留的各地分中心,应保证银行间外汇市场和人民币同业拆借市场的正常运转。